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免去廖秋颜等6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 14:34 来源:本网 【字体:

各区司法局,市珠江、岭南、华南公证处: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何宪等23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0〕88号)的决定,免去我市廖秋颜、毛友君、陈斯、黄小珊、刘德辉、方如等6人公证员职务。




佛山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潘艳萍,联系电话:8255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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