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相关要求,积极抓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工作,在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局党委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以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机构。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督促指导制定学法用法年度工作计划,把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年度整体工作规划,同计划、同部署;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公务员集中学法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检查通报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的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建引领,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持续开展“三转”教育和“四化教育”“专项清理”“回头看”等教育专项行动。
2.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佛山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深度调研。由局长总负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以走访座谈、考察交流等方式,查找“瓶颈”“短板”弱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解决办法思路,形成了《佛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分析及对策研究》等6篇优秀调研成果,有力推动多项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
(二)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我市的立法数量继续走在全省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前列。2020年共审查《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部,审查《佛山市图书馆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2部,公布《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3部,为佛山在城市升级和治理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对我市已出台的《佛山市新建城镇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对照民法典进行专项梳理,同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违反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进行清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联合市人大常委会、佛山电视台等部门开展“立法五周年”专题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40万人次;开展明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工作,完成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开展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四大目录的编制,包括市政府决策目录、听证目录,市部门决策目录、听证目录;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围绕“重视、质量、严格”,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提前谋划,及早梳理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组织编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为出台防疫政策措施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聚焦稳就业保民生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新需求,开展相关重点课题研究,以“扶持通”为切入点,开展财政资金类文件制定后评估,着力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
5.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编制出台《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司办〔2020〕46号),进一步理顺和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市、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280件次,共出台市、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20份;及时组织全市各部门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确保行政管理制度的连续性。
6.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省铁投集团关于签署珠肇铁路项目公司组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市人民政府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共建佛山仙湖实验室战略合作协议等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重要战略、重大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124件,涉及金额共计约600亿元。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的154多项议题出具审核意见,做好法律参谋助手;开展“千名法律顾问解千案”工作,选派10名市法律顾问团律师参与10件市重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7.加强法治保障,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月初迅速组建市指挥部政策审查小组,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另外抽调7名业务骨干投入市指挥部政策审查工作,共审查全市涉疫情防控文件196份并提出审查意见,收集各类政策动态106份并提出建议意见52份。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审查经验得到省司法厅点名表扬,相关审查经典案例被《法制日报》报道(2020年3月30日头版头条《战“疫”,有这双眼睛盯着很重要》)。开展涉疫防控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编印我市防疫特别时期行政执法参考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重点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佛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规定(试行)》《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切实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
9.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各执法科室根据自身工作需求和业务实际情况自行选定培训题目并进行主讲,以教促学。分别组织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律师业务、人民调解、司法所业务等专项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全局11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了省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开展全局执法案卷评查,查找不足,全面提高执法案件质量。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服务能力。规范承接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办理工作,依法做好承接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办理承接事项;开展乐动体育足球 事项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再次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内部办事流程,提高乐动体育足球 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件;办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单138件,局网站发布热点咨询30多条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在局网站发布信息1520多条(其中新闻类797条),编写《信息专报》230多期、《司法简报》26期。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各类领导成员变更、职务任免、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在报纸、电台、电视、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新闻信息700余条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佛山司法行政亮点工作。
12.加强监督指导,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举办202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669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全市162个执法部门完成2019年执法数据公示工作;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行政执法三项清单130条,行政执法行为8.89万件;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两平台”试点单位培训会;组织市直单位200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行政复议通报、约谈等监督措施运用。全市行政复议申请2726件,综合纠错率36.3%,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8份;收到一审应诉案件435件,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对机关负责人审查及集体讨论制度认识不足的问题,向市级执法部门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文书439份,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三是迅速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高标准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各区按照省政府公告要求,及时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下放到镇街执法权的清理调整工作;全市32个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机构编制数、人员转隶方案等都已确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3.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思维。一是突出精准化、常态化、数字化。加强新媒体普法产品二次开发,扩大普法影响力和覆盖面;扎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民法典宣讲及法律培训、模拟法庭、法律宣传;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履职报告评议“回头看”活动。在全省21个地市中率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育品类、提品质、创品牌”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纳入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和“八五”普法规划制定重要内容,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开展佛山市民法典专题暨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佛山市“最美普法人”评选、民法典漫画大赛、民法典法治产品大赛等重点工作,召开佛山市政法系统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会,开展2020年“佛山市普法讲师团民法典普法公益行”活动,为民法典有效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2019年度)中,佛山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名第二,五区均名列前茅;全市5个法治文化公园获评2019年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称号,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入选省级实践基地,获评数量全省第一;《宪法与我们的一生》被中央广播电视台评为年度优秀普法短视频。全市各类普法信息被学习强国刊登采用127条次,其中,被学习强国全国平台采用21条次,得到市委宣传部专门发函感谢。
(七)聚焦便民利民,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1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多样的法律服务。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构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下沉法律资源,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813个,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4万人次,为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3.5万件次。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实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五区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基层法院全覆盖,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五区全覆盖,“访调”“诉调”“警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向镇街下沉。深入推进落实人民调解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肯定。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突出典型示范带动。在珠三角九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与市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信访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为期2年的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通网络预约、会见、阅卷、视频开庭“四个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推进与市有关部门共享困难公民信息工作,扩大应援尽援范围;出台《佛山市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指引》,规范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服务方式。
15.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印发《佛山市司法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提出15项具体措施;加强与市商务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为我市律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搭建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律师云学院”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训,提升律师执业水平。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投入100万元,委托20家律师所为200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联合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佛山市关于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依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切实推进乡村治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各村(社区)推行精细化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提供法律服务3.1万件次;推进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援工作站建设,加强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市办理法援案件22533件(次)、提供咨询22854人次。司法部组织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10余家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法治观念有待增强。经过一系列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干部夯实了法治基础,巩固了法治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在实施具体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学法不用法的现象,对法治内涵理解片面,法治意识不强。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任务繁重,行政监管责任重大,律师、司法鉴定等行业管理仍然存在部分监管不到位等情形,尤其是司法鉴定投诉数量居高不下。在承接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后,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干部法律素质培养,通过自学、专家授课及组织培训等形式营造积极的学法范围,丰富法律思维与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形成自觉学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履行行政职能,提供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变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承接工作,完善标准指引,统一规范执法文书。
(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业务科室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资料整理、装订和评查工作。
佛山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