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形成“7+1+1”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7-01-10 14:45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为了落实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中心工作,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市政府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动健全决策体系、完善决策程序、坚持监督机制,当前,已建成重大行政决策“7+1+1”的管理模式:

    一是出台七个制度,从制度层面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13年起,陆续出台《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佛府2013105)、《佛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佛府办〔201425)、《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佛法201639)、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58)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将重大行政决策环节、流程以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化、规范化。其中《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创新地将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实现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及早规划、互为统筹的目的

    二是建立一个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智囊服务。根据《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的遴选工作,经市政府审核批准于2016年12月成立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聘任55名专家作为我市首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并对专家进行分类管理第一批专家候选人选择由交通、国土、规划、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推荐,此后将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再陆续分批扩大到其他领域。

    三是建立一个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互动平台,为公众及时公开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我市不断突出制度建设的开放性,突出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积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于2016年9月,率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将包括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听证目录;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听证目录;专家库名单;听证活动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反馈;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等信息统一公布于“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上,为公众及时参与、了解、监督政府和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平台。

    目前,我市7+1+1”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模式,体系完整,运作有序,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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