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和《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佛府办〔2018〕29号)的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2020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组织机构
我局委托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作为2020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单位。
二、中期评估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评估申报材料,由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由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并得出中期评估结论。
三、中期评估程序
(一)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组织召开中期评估工作会议,解读中期评估的有关要求及申报流程。
(二)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档并发送至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邮箱:fskjjrxh@163.com。
(三)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根据邮箱收到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并向承担单位反馈审查结果。
(四)通过形式审查后,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五)收齐书面材料后,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7月29日下午17:00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7:00前。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二)材料的装订规范:申报材料请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制作书脊,书脊名为:科技项目类别名称+项目名称),一式五份,报送至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后报送市科技金融协会。
(三)现场评审要求
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按照中期检查的要求,组织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项目承担单位配合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准备相关材料原件等备查。
五、其他说明
(一)项目中期评估情况将作为后续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对不通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将采取整改、停止拨付剩余经费甚至追回首期拨款等的处置方式,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配合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准确、真实地汇报相关情况。
(二)信息公开说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31号)文件精神,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门户网站或单位内部公开项目中期评估相关信息,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项目取得的中期研究成果等,接受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刘艳芹,林海瑛,电话:0757-83303138、18923196689,邮箱:fskjjrxh@163.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二)南海区科技局:覃东,电话:0757-86089202,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301。
(三)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吴海婷,电话:0757-8335088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 楼1003室。
(四)业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675-1236
七、监督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m.arw1314.com。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9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支持: 佛山新闻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12楼 电话:0757-83385761 传真:0757-83355500
电子邮箱: fskjj@fskjj.m.arw1314.com 粤ICP备19060878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