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产学研合作共建重点创新科研平台的整体运营评价工作,通过运用科学、规范、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类共建科研单位的搭建模式、成效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对科研单位的制度管理、人员管理、激励机制、成果产出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地测量、分析和评判,评价绩效水平,发现存在问题,并分析问题成因,为下一步的监督管理和支持服务提供建议参考,我局拟对市级创新科研平台的整体运营评价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是区级或以上(含佛山市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供应商应具有财政资金、科技项目等整体运营评价、绩效评价等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供应商应具备完成该整体运营评价工作所需要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家资源。
(四)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依据
根据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佛办字〔2019〕2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意见》(佛府函〔2018〕10号)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
(二)工作内容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整体运营评价流程,制订完善的工作方案,对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主管(代管)的29家科研单位进行资料收集、书面初评、现场评价、综合评价等工作。
1.确定工作方案。依据有关科研单位资料、整体运营评价工作进度要求,确定工作流程,制订整体运营评价工作方案。
2.资料收集阶段。第三方评价公司收集被评价单位填写的资料清单,包括各种制度文件、工作绩效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等。
3.书面初评。资料收集齐全后,第三方评价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的目的在于审查被评价单位报送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重点考察组织管理情况,并与现场考察结果形成对照,从中发现差异与问题。
4.现场调研。根据专家组对整体运营评价的书面意见,综合相关资料、数据等,进一步确定现场座谈对象。现场评价主要采用现场查勘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座谈、碰对资料、查看实物等工作,专家组进行打分。现场核查为进一步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绩效,发现问题。
5.综合评价。现场评价完毕,第三方评价公司结合书面初评和现场评价的结果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被评价单位补充相应佐证资料。
6.报告提交。包括补充材料并撰写成果初稿、征求意见并完善成果和归档等工作。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报告撰写的内容包括项目评价背景介绍、被评价对象的基础信息、管理情况、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措施和综合评价等。报告初稿经专家讨论修改后书面提交给市科技局,第三方评价公司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报告。报告初稿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第三方评价公司根据情况修订报告并提交正式报告。
(三)相关要求
1.服务期内,第三方评价公司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工作队伍,必须配备1名专职联络人员和不少于2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我局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2.项目调研时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家;项目集体评价和咨询时必须配备5名或以上专家,至少2名参评专家的专业特长必须与评价项目性质相匹配;对重点项目现场考察时必须配备5名或以上专家,至少3名参评专家的专业特长必须与评审项目性质相匹配。参评专家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在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工作满10年。
3.此项工作需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报价要求:本次评价服务项目总预算报价不高于15万元,报价中必须包括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组织评价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次整体运营评价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提交资料:
1.通知回执(见附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提供本单位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
(三)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参加服务采购的单位按要求将相关资格佐证材料和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于3月13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381597471@qq.com。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0757-8328239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11室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投诉电话:83992260,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
附件:通知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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