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现就2019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结题只受理2016年以后(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申请,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二、结题申请项目须通过“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s://kjyw.fskjj.m.arw1314.com/stmsres/)进行网上受理。
三、各申报单位网上受理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00至2020年2月28日17:00,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和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7:00,系统平台关闭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注意,项目系统提交需按时审慎操作,系统平台一旦关闭,项目将不能再提交,也不作退回)
四、结题申报条件
(一)以论文发表为合同约定指标的,发表论文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中文核心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2.中文论文请将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标注题目)及论文正文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中文论文请提交期刊查询结果证明(请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sapprft.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4.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论文需提交学术会议所发证书;
5.出版学术专著的除学术专著外还需提交书号查询结果证明;
6.发表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提交中文版译文和外文论文检索证明。
(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如专利证书等等。
(三)上传项目完成执行情况报告。
五、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一)所提交的纸质结题申请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
(二)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项目验收书、项目合同书及其他附件材料。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7:00(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六、各有关单位,请按照有关要求,将纸质结题申请材料(其中的结题申请书须签字、盖章)装订成册(A4白色光面,一式三份)及项目清单交所在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报送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直部门直接报送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 刘付中平 83380510
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温丽红 82240560
(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01号工人文化宫后座办公楼四楼)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蔡海琼 82340445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邓萌恒 86315036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黄剑亮 22830319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侯尚军 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87700138
系统技术支持热线 400-161-6289
八、监督与投诉
举报投诉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电话:83994765,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4日
(联系人:刘付中平、吴海婷,联系电话:833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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