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做好2020年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等工作,我局拟对该项评审工作进行服务机构遴选,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上半年开展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宣传,2020年度第一批鉴定项目的组织申报、受理和评审等工作;
(二)下半年开展佛山市税务部门核定有异议的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的申报培训,第二批鉴定项目的组织申报、受理和评审及申诉等工作;
(三)对开展“2020年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工作”的结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四)开展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相关调研,研究分析企业研发投入的现状和问题,形成报告。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具有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理及验收服务机构资格;
(二)服务机构是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服务机构应具有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相关经验。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说明及依据
根据《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5〕38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委托1家专业服务机构开展2020年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评审等工作。
(二)报价要求
每个项目原则上安排3位专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位专家,专家网上评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0元/项,技术鉴定评审组织工作费用预估为60-80元/项。基于2019年技术鉴定有效申报项目数为1500项,2020年的技术鉴定项目数(合共两批)暂时按2500项估算。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预算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相关要求。
1.评审专家需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专家库及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时,评审专家不得来自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且对项目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工作方案中应包括工作各环节(形式审查、书面核查、出具鉴定书等)的工作要点、工作程序、评价指标、专家组成、项目分组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一)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把通知回执(附件)以电子扫描件(需盖章)的形式发送到邮箱:99880101@qq.com。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20年1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科。
联系人:潘绮雯,0757-83997298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1室
五、监督与投诉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联系电话:83994765;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
附件:附件回执.doc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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