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号),加强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政策宣贯和人才培训,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现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佛工信函〔2020〕1123号)的要求,已登记入库的工业互联网培训项目、工业互联网活动项目(详见附件1)。
(一)方向一:工业互联网培训项目
围绕省市工业互联网政策文件重点工作,面向企业家、企业高管、企业高级人才、企业技术人才等,针对工业企业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优化升级的培训项目,如以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等为主题的技术咨询、专业培训等。
(二)方向二:工业互联网活动项目
以工业互联网若干政策措施为专题的宣贯活动,以工业互联网为主题的应用推广活动、供需对接活动、行业交流活动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立1年以上,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近5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5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不处于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期,不存在怠于履行验收义务的情况,且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且在佛山市内实施,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申报项目未取得同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扶持标准
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进行事后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金额的50%,单个机构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佛山扶持通(以下简称“扶持通”)上传。(网址:https://fsfczj.m.arw1314.com,运维联系电话:83282211)。
1.申报函及项目承诺函(扶持通系统生成);
2.申请表(扶持通系统生成);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5.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6.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活动情况,服务活动效果、参会单位满意度情况等;
7.通知、照片、参会单位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签到表等凭证资料;
8.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要求发票必须在扶持通的发票列表中上传,合同、协议、专家费签收单必须在扶持通的合同列表中上传。
费用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包括场租费、材料费、物料费、资料费、宣传费、专家费及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9.其他材料,如国家、省、市认定的资质称号、社会荣誉,媒体宣传报道资料等。
五、申报要求
(一)2021年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扶持通进行申报,并以扶持通中上传电子文档及扶持通所导出的纸质材料为受理依据。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方向,且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中央、省、区等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扶持通上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于2021年9月15日前在扶持通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扶持通下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及骑缝盖章)并提交申报单位所在辖区经促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区经促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于9月30日前通过扶持通和OA将推荐函、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等材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及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并将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
(四)项目审批及资金下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扶持项目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下达项目资金。
附件:1.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21年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黄思华;联系电话:8332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