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产业转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专家评审及实地核查,现将2021年佛山市产业转移资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协调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3楼3311室,电话:83385275)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