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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业务系统升级期间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缴存单位:

      我中心将于2月27日开始进行业务系统升级切换。现将升级切换前有关汇缴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实行委托扣缴(银行代扣)的单位请于2月25日前确保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以便汇缴扣划;

      2、自主汇缴(单位主动汇款)的单位请于2月25日前完成汇款。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汇款的单位,须在3月15日之后重新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单位汇缴”后才可汇款。

      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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