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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安委办、市道安办制定了《佛山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综合治理摩电交通违法乱象。
据了解,结合城市“畅通工程”工作部署,9月1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近三个月,全市发生涉摩电交通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4.48%、22.67%,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电通行守法率提升15%以上。
根据《方案》,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摩电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紧盯中心城区和交通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区域路段,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延长整治时间。全市公安机关统一执行“1+N”模式,“1”即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超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N”即综合采取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现场教育。
《方案》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对本单位驾乘摩电人员的宣传教育,及时劝阻无牌无证、无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大型厂企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广南海区“华兴玻璃厂摩电管理”模式,确保进出厂区的摩电有牌证、戴头盔,定期举办驾驶安全培训、制定奖惩制度、完善厂区交通设施,通过管防结合建立常态化警企共治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校园劝导机制,组织教职工、家长义工,对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等违法摩电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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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