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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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议案转建议)第20190025号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9-03-25 15:28 来源: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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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司法局:

 

我们对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议案转建议)《关于制定<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0190025号)的会办意见是:

 

为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切实有效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经市政府统筹,我局由交警支队牵头承办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针对议案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于今年内起草制定《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属政府规章),并作为我市公安机关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佛府函〔20193号)和《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88号),我局已201921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起草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佛公通〔201946号),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着手规章起草工作。在开展大量前期走访调研后,目前完成了第一版草稿,准备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计划,妥善推进《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工作,针对合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禁行限行路段以及管理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统一管理予以明确,同时积极加强对外宣传。该管理规定拟于今年第三季度报送市政府审议。

 

 

 

  佛山市公安局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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