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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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8009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8-05-04 17:38 来源: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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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我们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关于进行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助力佛山城市建设内涵升级的建议(两案合并)》(第20180097号)的会办意见是:

 

佛山作为制造业大市,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截止去年底,我市登记流动人口为450.2万人,登记、列管在册出租屋44.4万套(栋), 出租单元合计217.8万间。流动人口大量流入衍生了出租屋经济,部分城中村出租屋主过分逐利,不履行法定监管义务,只收钱不管理,甚至对出租屋滋生的各类违法犯罪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脏、乱、差成为城中村出租屋的代名词,影响了佛山的城市形象。

 

公安机关作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之一,把打造宜商宜居城市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助力佛山城市建设升级。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以科技创新做实流管和出租屋精准服务管理。近年来,市公安局与市流管办通力协作,通过顶层设计,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解决了我市多年来流管信息管理各自为政的历史难题。同时,大力推进出租屋电子标识、双实管理APP”等信息化采集体系,深化组织专项信息采集,大幅提升了出租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效率,整体上促进了全市出租屋、流管工作的发展和提升,实现了出租列管、停租撤管、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工作目标。特别是2017年,在市公安局、市流管办组织开展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项排查大行动中,摸清去年我市新增流动人口20多万人,新增出租屋2万多套(栋)。

 

二、以倒查机制和雷霆执法整治流管和出租屋管理乱象。市公安局与市流管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引入入所流动人口登记率刑事发案出租屋列管率两套行之有效的倒查机制,此举不但提升了基层治安、流管部门的工作效能,还激发他们创造性的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市的入所流动人口登记率刑事发案出租屋列管率分别稳定在80%90%的区间,反映上述工作机制对打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的流入及改善出租屋片区的整体治安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市公安局还出台了针对流管、出租屋管理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指引,为基层派出所打击查处违反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法规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据统计,2017年度全市累计查处违反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法规案件8646人次。

 

三、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筑牢出租屋消防安全。结合全市消防四化建设工作,201712月,市公安局、市流管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区会同、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对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对参与隐患排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跟进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打击。

 

四、以立法推动出租屋管理法治化。我市的出租屋相对集中于城中村、城郊和农村,因历史问题,违章建筑、无产权证、消防安全设施不足等情况占比量非常大。当前,我市相当部分村民生活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房屋租金收入,如照搬照套国家住建、消防部门对租赁房屋的硬性要求,我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将受到非常大的冲击,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会出现因准入门槛过高,实际管理无法真正落地,法规成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出现。为解决出租屋、流动人口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2017年开始,市公安局、市流管办、住建等部门成立立法工作组。在市人大法制工委会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立法工作组广泛听取了基层和相关部门意见,学习考察了省内外兄弟市的经验、做法,将立法项目确立为《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通过立法,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为切入点,明确和规范房屋出租人、集体宿舍单位等流动人口住所提供人的主体责任,建立义务人自主申报登记制度解决当前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居住率低下、住所提供人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同时,以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和严厉的处罚手段,解决出租屋主只收钱不管理职能部门对违规出租屋主处罚力度不足等公众较为关心的焦点问题

 

 

                             佛山市公安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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