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827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费负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结合《广东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各转供电主体要确保把降电价红利全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你们执行到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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