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
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佛价〔2011〕150号),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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