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
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
有关问题的通知
佛发改收〔2016〕25号 2016年6月27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文化体育局(文体旅游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
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368号 2016年6月14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文体旅游局,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要求和《广东省定价目录》,我省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和列入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确定。经研究,现就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中小学教材印张单价(含税)详见附件1;列入我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含税)详见附件2。
二、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音带价格每张(盒)最高不超过5元,具体由出版单位确定。
三、循环使用教材印张单价按附件1相应印张价格上浮20%。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教材正文、插页、封面及覆膜价格表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封面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