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岭南通”IC卡跨区交易清算服务费标准复函的通知
佛发改收函〔2017〕11号 2017年2月27日
佛山市广佛通电子收费营运有限公司,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岭南通”IC卡跨区交易清算服务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7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岭南通”IC卡跨区交易清算服务费标准的复函
粤发改价格函〔2017〕733号 2017年2月13日
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请审定岭南通联网结算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岭南通发〔2017〕3号)悉。为推进全省公交一卡通工作,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结合你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根据《全省公交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弥补清算服务成本费用,你公司为各地市交通卡运营商提供的跨区交易清算服务收费,按不高于跨区交易实扣清算金额的1.5%计算。
二、请你公司认真做好涉及跨区交易清算服务的相关台账工作,并于每会计年度2月底前将清算服务成本及有关情况报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