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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7-09-3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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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佛发改价〔2017〕24号  2017年9月27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供电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5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降低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75117号  2017年9月25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规定,决定降低我省天然气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自201710月1日起,我省现行上网电价(包括临时上网电价、临时结算电价等,下同)为每千瓦时0.745元及以上的天然气发电项目(详见附件),其上网电价在现有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3元(含税)。

 

    附件:降价的天然气发电项目名单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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