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核定华电三水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
能源站项目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佛发改价〔2017〕18号 2017年8月2日
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华电三水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7〕35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核定华电三水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
能源站项目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发改价格函〔2017〕3579号 2017年7月10日
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申请上网电价的请示》(华电佛能计〔2017〕69号)悉。经研究,核定华电三水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45元(含税,下同),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均按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的80%,即每千瓦时0.596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