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中海广东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佛发改价〔2018〕26号 2018年7月4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8〕3115号 2018年6月29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我委对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据此核定了其管道运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管道运输价格为0.05元/立方米(含税)。
二、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包含输气损耗等费用,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它费用。
三、由上游气源方委托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输送天然气的,应将管道运输降价金额全额疏导给下游用户,不得截留。今后,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气源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