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取消、
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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