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利用外资
若干政策的通知
佛发改产业〔2017〕11号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近期国务院、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
附件: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2.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外资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外资函〔2017〕704号)
(粤发改外资函〔2017〕704号附件:发改外资规〔2017〕111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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