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概况
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4.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协调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问题;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综合能源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6.研究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协调衔接农、林、水、气象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展规划及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7.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对策,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8.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负责军粮供应管理。
9.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拟定或编制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进场交易项目目录,对公用资源交易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行审查备案,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0.拟订全市价格、收费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
11.依法对市场价格行为实施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组织实施明码标价,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12.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对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77 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7016.71万元;本年支出预算7748.5万元。
二、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预算7748.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016.71万元,占91% ;上年结转731.79万元,占9 % 。
三、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预算7748.5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4.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2.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1.2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2万元;其他支出118.02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3738.5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4009.98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73.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3.65%;医疗卫生支出占1.47%;节能环保支出占1.2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占0.91% ;商业服务等支出占4.91 %;住房保障支出占2.62% ;其 他 支 出 占1.52%。
(二)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98.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9.22万元,占“三公”经费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占“三公”经费2%;公务接待费预算87.13万元,占“三公”经费89%。
(附“三公”经费饼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