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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年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6-07-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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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年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

 

各区资管办、财政局(顺德区除外),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着力构建放管结合、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进口产品审核管理效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佛山市医疗设备类及环境监测类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清单有效期为一年,自2016720日起执行。鉴于以上产品已按规定实行专家统一论证,并经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公示无异议,采购单位凡在有效期内向相关审核部门申请采购上述产品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在“专家论证意见”栏注明该进口产品属《清单》内产品(如:该进口产品属于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第6--电泳仪),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所需其他材料直接报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 

   2.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环境监测类)清单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677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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