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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定点单位信息公示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6-05-1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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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定点单位信息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910号)第九条、第十七条的要求,现将我市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公示,公示期七天( 201651319日,如对公示单位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局成本监审科。

 

附件:佛山市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定点单位公示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59

 

(联系人:张丽珍, 联系电话:8333 4345)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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