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7〕135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8〕6号)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在近期开展佛山市2018年春运及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和督导巡查工作。
一、对各区开展督导巡查工作。这次全市春运及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由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牵头开展对各区的督导巡查工作,督导巡查的工作范围包括:水陆客运(重点范围是出租车经营企业、各客运站场、交通票务代售点、交通枢纽站场配套停车场经营者、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和零售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旅游景点、停车场、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重点范围是粮油、肉禽蛋、蔬菜、水产、食盐)、成品油、瓶装液化石油气等。
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这次全市春运及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督导巡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随机抽取了禅城区岭南大道公交枢纽站、南海区佛山西站、南海区里水汽车客运站、顺德区广珠西线顺德服务区、三水区芦苞祖庙、高明区高明客运港等受检单位,其余受检单位由各区在数据库中随机抽取。12358价格监管平台收到的举报投诉,需跟踪检查的不受限制。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