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及《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取消16家定点单位,减少4家定点单位的任务,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取消16家定点单位。自2020年1月起取消以下16家企业的定点单位资格,分别是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嘉惠粮油连锁建设分店、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惠客隆商场、佛山创意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家之福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佛山桂城分店、广州市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天天商场有限公司北滘天天商场、佛山市顺德区畜禽业协会、广东顺德广顺饲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价格和产业发展协会、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南颖生活超市、佛山市高明区西安名桥饲料店、佛山市重来商场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元康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乐福米业有限公司、广东富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减少4家定点单位的任务。自2020年1月起,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佛山季华分店取消广东省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任务,只保留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月报任务;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东方广场分公司取消广东省成品粮和小杂粮零售价格监测周报、广东省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广东省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月报任务,只保留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月报任务;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日日升恒达分店取消广东省食盐零售价格监测周报任务,只保留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月报任务;佛山市岐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消广东省停车场服务收费月报任务,只保留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任务。
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1月14日起至1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张丽珍,联系电话:83334345)。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