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监测评价和考核江苏各地“六个高质量”发展实效,充分发挥监测考核的“晴雨表”和“指挥棒”作用,江苏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
从内容和作用看,两个《实施办法》有机衔接、各有侧重。《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以“六个高质量”发展为基本框架,用于监测评价全省及各设区市、县(市、区)和城区高质量发展水平和总体情况。考虑到对象层级、发展定位有所差异及指标数据可获得性等,设置三个架构基本相同、指标有所区别、数量有所不等的指标体系。《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用于考核衡量设区市年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考虑到高质量发展的普遍性要求和各地功能定位的个性差异,考核指标由18个共性指标和每市6个个性指标两部分组成。
(来源:整理自江苏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