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 该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民企发展与改革的第一个文件。《意见》明确指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充分肯定了民营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意见》强调,要更多的用改革的方法,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框架。明确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到电力、电信、铁路、油气等领域。《意见》指出,要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意见》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意见》专门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独立或与有关方面联合承担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攻关。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