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税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计算,2010年2月,佛山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同比上升6.4%,当前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的通知》(佛府办〔2008〕404号),现将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依照佛府办〔2008〕404号文规定的补助标准,向本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救济对象,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及时发放2月份临时生活补助款,确保我市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从今年4月起,每月10日前由市联动机制相关工作部门联合将上月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数据通知至各区物价、民政、财政部门。如价格指数月同比上升幅度达到或超过3%时,请各区按照佛府办〔2008〕404号文的规定,及时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今后,如无特殊情况,市直相关部门将不再逐次联合发出启动联动机制的通知。
三、请各区相关部门在启动联动机制后的当月30日前,将本区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发放上月补助金的标准、人数以及总金额等情况分别上报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