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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首批道路客运班车线路改为城巴线路执行票价标准的批复(佛价[2010]61号)
来源:市物价局发表时间:2010-04-2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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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高明广明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道路客运班车改为城巴线路执行票价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以及我市对市内道路客运班车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请示中的5条道路客运班车线路改为城巴线路执行票价的标准批复如下:
  一、执行票价标准
  广佛路口汽车站—高明汽车站,按四类车型全程票价13元,分段票价见附表1;
  广佛路口汽车站—顺德杏坛交通中心站, 按四类车型全程票价13元,分段票价见附表2;
  广佛路口汽车站—南海九江汽车站, 按五类车型全程票价8元,分段票价见附表3;
  东方广场汽车站—南海官窑汽车站,按五类车型全程票价6元,分段票价见附表4;
  佛山城巴总站—三水迳口汽车站,按二类车型全程票价23元,分段票价见附表5。
  二、请做好票价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按规定公示各线路站点票价及分段票价,并接受群众监督和物价部门检查。
  三、上述票价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以上线路使用车型有变动的,请按规定重新报批。

  附表:
  1、广佛路口汽车站—高明汽车站分段票价表
  2、广佛路口汽车站—顺德杏坛交通中心站分段票价表
  3、广佛路口汽车站—南海九江汽车站分段票价表
  4、东方广场汽车站—南海官窑汽车站分段票价表
  5、佛山城巴总站—三水迳口汽车站分段票价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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