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 > 物价管理
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来源:发表时间:2011-10-11 10:32
字号:

        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二○一一年  佛价【2011】136号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属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国家发改委从2011年109日零时起下调了成品油价格,我市按照油气价格联动和适度优惠的原则,从该时起车用压缩天然气零售价格由6.00元/立方米调整为5.82/立方米,可向下浮动车用液化天然气零售价格暂按购销双方企业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工作。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