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的请示》悉。按照油、气价格联动和适度安排的原则,经研究,从2010年4月16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原来5.15元/立方米调整为5.40元/立方米。请在执行前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工作。 此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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