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年审(以下简称:收费综合年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时间安排
市直收费综合年审工作从3月份开始,5月底结束,各区收费综合年审方案可参照本《通知》自行制定。
二、收费综合年审组构成和职责
收费综合年审组由市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组成。按部门权限职能、分级统一行动的原则,对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收费综合年审。
三、收费综合年审的对象和内容
收费综合年审对象是指全市(含中央、省直属驻禅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以及其他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
收费综合年审内容:(1)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对国家和省有关收费取消、降低、减免和优惠等各项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2)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申领、换发、注销情况及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3)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支两条线”、 收费票据、收费资金等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4)被查单位在自查中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收费综合年审的方法步骤
具体步骤按自查自报、审查、会审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报
各收费单位对照收费综合年审内容进行自查自报。将2007年度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写出报告,并如实填写报表(见附表一、二、三、四),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收费许可证复印件、收费公示牌复印件一式三份,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送收费综合年审组。
第二阶段审查
从4月份开始,在收费单位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对市直所属收费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表七)。
审查主要内容:(1)听取审查单位综合年审情况汇报。(2)查阅单位200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务报表、账册和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3)检查单位实施收费的情况,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4)收费单位自查自报资料上报情况。(5)检查收费许可证,收费公示牌。(6)由收费综合年审组对收费单位加具审核意见(详见附表四),并由收费单位盖章确认。
第三阶段会审
从5月份开始,收费综合年审组对收费单位的收费综合年审情况进行会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收费单位下发综合年审通知书,并将收费综合年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收费综合年审的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各项收费管理政策,完善各项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惠民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佛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各区物价、财政、审计部门及有关收费单位应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年审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该项工作在2008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市收费综合年审组将会同各区有关部门对个别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区物价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粤价[2007]51号转发)的要求,请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情况及报表(见附表三、五、六)报给市收费综合年审组(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市物价局内,联系电话:83209378 83321093)。
附件:附件.xls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