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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收费标准的通知(佛价[2011]134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发表时间:2011-10-0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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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收费标准的通知

 

佛价【2011134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我市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现试行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我市定点集中屠宰菜牛、活羊等禽畜收费的通知》(佛价〔201045)的规定已期满。为进一步规范菜牛和活羊屠宰的收费管理,经对试行期屠宰菜牛和活羊的成本审核,现制定我市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收费标准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菜牛屠宰加工费每头95元。

     二、活羊屠宰加工费每头20元。

     三、其它税费和检验检疫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1 10 15 日起执行。各有关定点屠宰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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