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收费标准的通知
佛价【2011】134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我市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现试行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我市定点集中屠宰菜牛、活羊等禽畜收费的通知》(佛价〔2010〕45号)的规定已期满。为进一步规范菜牛和活羊屠宰的收费管理,经对试行期屠宰菜牛和活羊的成本审核,现制定我市定点集中屠宰菜牛和活羊收费标准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菜牛屠宰加工费每头95元。
二、活羊屠宰加工费每头20元。
三、其它税费和检验检疫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1年 10 月 15 日起执行。各有关定点屠宰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