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2006〕2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反映。
附表: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表:
广东省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征收对象 |
征收标准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备注 |
1 |
养路费 |
出租汽车 |
客车200元/吨·月 |
国务院《公路管理条例》(国发[1987)92号),交通部、国家计委等[1991]交工字714号,省府办公厅粤办函[1994]545号,《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省政府第32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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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堤围防护费 |
出租汽车 |
按营业额1-1.3‰ |
省物价局粤价[20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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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量检定费(计价器检验) |
出租汽车 |
45元/辆·年 |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5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687号,省物价局粤价[2004]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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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辆通行费(或年票) |
通过收费公路(桥梁)或在年票制区域内的出租汽车 |
标准不一 |
省政府《广东省集资、贷款修建桥梁、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粤府[1988]169号),《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
车辆通行费仅在通过收费站时收取;年票仅在省政府批准设立区域年票制的地区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交通厅公布为准。 |
5 |
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其中:号牌(汽车)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号牌架(自愿,含车牌安装费) |
办理牌证业务的出租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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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32号 |
仅在办理出租车牌证业务时收取 |
100元/副(反光),80元/副(不反光),5元/张(临时) | |||||
1元/个 | |||||
铁质5元/只,铝合金10元/只 | |||||
6 |
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 |
15元/证,10元/证(临时) | |||
7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办理登记的出租汽车 |
10元/证 |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1]279号 |
仅在办理出租车登记时收取 |
8 |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
办理抵押登记的出租汽车 |
100元/辆·次 |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1]279号 |
仅对办理出租车抵押登记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