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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的批复(佛价[2010]119号)
来源:发表时间:2010-08-1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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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医院:

《关于我院部分自制制剂申请调价的请示》(佛中医〔2010〕69号)收悉。根据《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粤价〔2006〕94号)和《广东省医疗单位自制(配)药物制剂作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1999〕275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按原材料价格变动,对自制药物制剂作相应的调整,具体价格按附表规定执行。

二、以上价格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每年2月10日前,请将上年度的自制(配)药品制剂成本以及相关价格资料报送我局。

 

附表:佛山市中医院自制药物制剂价格表

 

 

 

 

 

                            二年八月十一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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