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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佛价[2012]26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发表时间:2012-02-0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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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佛价【201226 一二年二月七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市属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228日零时起提高了成品油价格,我市按照油气价格联动和适度优惠的原则,从该时起车用压缩天然气最高零售价格由5.82/立方米调整为6.00/立方米,可向下浮动。车用液化天然气零售价格暂按购销双方企业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请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工作。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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