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肇城巴线路票价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5-03-1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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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收〔2015〕4号 2015年1月28日
三水粤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佛肇城巴客运价格的申请》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营运的三条佛肇城巴票价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南山镇迳口汽车客运站—大旺汽车客运站(801线)
按四类车型,全程票价8元,分段票价见附件1。
二、三水广场—大旺汽车客运站(802线)
按二类车型,全程票价8元,分段票价见附件2。
三、三水广场—高要金利(803线)
按二类车型,全程票价8元,分段票价见附件3。
请按规定做好线路站点票价及分段票价的公示和宣传工作。线路里程、使用车型如有变动,请重新办理报批。
附件:1、南山镇迳口汽车客运站—大旺汽车客运站(810线)分段票价表
2、三水广场—大旺汽车客运站(802线)分段票价表
3、三水广场—高要金利(803线)分段票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