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价〔2012〕128号 2012年9月10日
佛山市中医院:
报来《关于我院自制制剂申请调整价格的函)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295号)规定,经成本监审,现就你院制剂零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按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对现行制剂零售价格作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调整价格从2012年9月20日起执行,请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佛山市中医院制剂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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