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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碘液微型盖收费问题的复函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5-04-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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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价函〔201516  2015年4月16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碘液微型盖收费问题的请示》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目前尿毒症患者在家自行腹膜透析,没有列入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你院向在家自行腹膜透析患者提供配套使用的碘液微型盖,可参照现行医用耗材的作价管理规定,按实际购进价格加规定差率计收,并做好收费公示。

此复。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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