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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2-12-2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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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价2012172    20121221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价2010161号)中的收费规定试行期将满,经成本监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就我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整车检测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1

    (二)单一项目检测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2

    检测站接受委托进行单项检测的,按单项项目标准收费。

    二、对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出租车和公交车,检测站应减半收取排气检测费用。

  三、对于上线检测不合格的项目,检测站应安排两次免费复检。经两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再次复检时,检测站可逐次按附表2所列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收取复检费用。

  以上规定从2013年月11日起实施,请各区通知有关检测站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收费规定,并做好收费公示。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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