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市属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因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高成品油价格,我市按照油气价格联动和适度优惠的原则,自2014年5月23日24时起,车用压缩天然气最高零售价格从5.92元/立方米(8.00元/公斤)提高到5.96元/立方米(8.05元/公斤);车用液化天然气最高零售价格暂按购销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请各经营企业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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