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水至顺德城巴线路票价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5-06-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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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收〔2015〕15号 2015年5月26日
佛山市恒通客运有限公司:
《关于细化核定三水至顺德城巴线票价的请示》(佛山恒通〔2015〕23号)悉。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三水汽车站至顺德汽车客运站城巴线路按二类车型全程票价维持25元/人.次不变,分段票价按《三水汽车站至顺德汽车客运站城巴分段票价表》(详见附件)执行。
以上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该线路使用车型如有变动,请重新报批。请做好票价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按规定公示票价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检查。
此复。
附件:三水汽车站至顺德汽车客运站城巴分段票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