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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来源:本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04-11-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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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建筑面积·月

   

等级

基准价

 

一、无电梯住宅

一级

1.00

结合小区绿地覆盖率、设施配套、管理服务、物业规模、物业使用时间及浮动幅度等实际情况约定收费标准。

二级

0.70

三级

0.40

二、有电梯住宅

一级

1.55

二级

1.20

三级

1.00

注:小区绿地复盖率按建设规划部门设计规定计算。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m.arw13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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