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市场价格管理,规范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定于从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4日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在综合各界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2、电子邮箱:wuyian@ fswjj.gov.cn
3、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五路18号 佛山市物价局
4、联系电话号码:83334366 83209377 传真电话号码:83321200
佛山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