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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新设次票收费站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本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06-03-3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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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价函〔2006〕13号

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报佛山市新设次票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佛路建[2006]36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佛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设站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06]28号)和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佛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新设次票收费站收费标准的批复》(粤费[2006]2号)规定,同意我市新设的穗盐、金沙、新沙、芦苞、合和5个双向收费站和广佛单向收费站(广州往佛山方向)的次票收费标准统一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佛山市继续实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5]62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新设的次票收费站应在站场及其附属设施建成后,经交工验收合格并申领收费站站牌、标牌及收费许可证后方能开始收费。
  请你单位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附表:佛山市新设收费站路桥车辆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表.doc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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