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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救护车和殡葬车路桥通行费年次票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发表时间:2006-03-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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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价函〔2006〕14号


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报救护车和殡葬车通行费年、次票收费标准的请示》(佛路建[2006]41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对救护车和殡葬车征收路桥通行费年、次票的收费标准,可按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质量和载客人数确定收费类别,若行驶证没有核定载重质量和载客人数,则按第二类车收费标准收费。
  此复。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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