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物价局:
为了规范我市菜牛、活羊等禽畜屠宰收费管理,推进菜牛、活羊等禽畜集中定点屠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定点屠宰菜牛、活羊等牲畜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9〕107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菜牛机械化定点屠宰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52号)和《印发佛山市活羊定点屠宰设置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5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菜牛、活羊等禽畜定点屠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菜牛机械化屠宰加工费每头95元。
二、活羊机械化屠宰加工费每头18元;半机械化屠宰加工费每头13元。
三、其它税费和检验检疫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执行期间有何问题请向市物价局反映。今后,菜牛、活羊等禽畜收费管理方面如省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