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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水至高明等非直达城巴线路票价的复函(佛价函〔2011〕106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发表时间:2011-07-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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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水至高明等非直达城巴

线路票价的复函

佛价函〔2011106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各有关经营单位:

你们报来有关三水至高明、顺德至高明非直达城巴线路票价的请示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佛山市第二期区间城巴线路大站快线经营方案的批复》(佛交〔201174号)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三水至高明、顺德至高明非直达城巴线路实施大站快线经营后,全程票价维持原标准不变:三水至高明全程票价11/人、次,分段票价见附件1;顺德至高明全程票价10/人、次,分段票价见附件2

请认真做好各线路站点票价及分段票价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复。

  

    附件:1、三水至高明非直达线分段票价表 2、顺德至高明非直达线分段票价表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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