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水至高明等非直达城巴
线路票价的复函
佛价函〔2011〕106号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各有关经营单位:
你们报来有关三水至高明、顺德至高明非直达城巴线路票价的请示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佛山市第二期区间城巴线路大站快线经营方案的批复》(佛交〔2011〕74号)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三水至高明、顺德至高明非直达城巴线路实施大站快线经营后,全程票价维持原标准不变:三水至高明全程票价11元/人、次,分段票价见附件1;顺德至高明全程票价10元/人、次,分段票价见附件2。
请认真做好各线路站点票价及分段票价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复。
附件:1、三水至高明非直达线分段票价表 2、顺德至高明非直达线分段票价表